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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销是个大陷阱

1998-01-27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吕贤如 我有话说

近年来,传销活动在各地不时引发种种问题,一些揭露出的问题令人触目惊心。

山东枣庄市兴仁乡小学教师李某,只因参与了一种血液循环机的传销活动,由于各医院试用效果并不明显,纷纷退货,致使李某负债万元而服毒自杀。

而广东惠州“爽安康”摇摆器传销欺诈案伤害了更多的人。“发现受骗后已别无选择,只好以同样的方法去骗亲戚朋友。”这是一些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的受骗者的体会。

1995年5月,“爽安康”摇摆器非法传销活动进入惠州淡水镇。“爽安康”传销活动规定,凡入网者必先购1台机器,一般市场价格为500元左右的摇摆机,传销价高达3900元。参加传销后通过发展“下线”可取得40%的回扣,“下线”越多,收入也越多。发展的“下线”达到百人时,就自动取得“总裁”资格,继而可以获得每月数万元工资。

这些诱人的奖励吸引了大批想发财的人。有人说,在淡水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的人员,高峰期达10万名以上。

然而,90%以上的参与者只是在盲目地为极少数的人“非法集资”。有些传销者一次拉到的“下线”达20余名,但并没有摇摆机给他们,这些“下线”又拉到“下线”,也没有机器给他们。“爽安康”传销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“老鼠会”的作法:摇摆器要不要在其次,关键是每人入会时必须交3900元。

传销员几乎无一例外地在亲戚、朋友、熟人之间发展“下线”。一名姓彭的邵阳中年人说,他在淡水的表妹告诉他,有几笔大生意可做,保证他1个月内可赚上数十万元,要他立即赶往淡水。一到那里才知道是要他搞“爽安康”传销。不少人抵挡不了“发大财”的诱惑,有的卖掉了家中的耕牛、稻种、家具,好不容易才凑上几千元赶至惠州。发现受骗后,便一层层恶性循环骗下去。

大量外地人涌入淡水搞传销,一批变卖家产来淡水搞传销者因血本无归连回家路费也没有,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,甚至发生过有人因绝望而自寻死路或因传销纠纷互相残杀的事件。

不断恶化的事态,引起了当地新闻媒介的关注、报道,也使惠州市委、市政府决心对传销活动进行整顿。

在事实面前,一些传销受骗者也不断省悟。1997年12月19日《法制日报》上发表了署名赵强的文章。赵强说:“我曾是十余家新闻报纸批评过的爽安康传销公司的高级经理。经过一年多的传销经历,我如今发誓今生不再做传销”。他还说:“那诱人的奖金制度其实就是陷阱。当你小有收获时公司却大赚其钱。多数人的失败在支撑着少数人的高收入。痛定思痛,我真心向投身传销仍执迷不悟的朋友说一句:‘多一份理智,少一点狂迷。’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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